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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寒的杂志《独唱团》一篇很火的文章外泄。此杂志就因为这篇文章没被审核通过。

楼主#
更多 发布于:2010-07-19 10:38

 
二月初二,大地万物开始复苏。据说经过冬眠的龙,到这一天,就被隆隆的春雷惊醒,便抬头而起。中国有个习俗,吃猪头,抬龙头。就是在这一天剃头发,剃头发有龙抬头的含义。

这一天,大大小小的理发店,从早上六点一直到午夜十二点,门庭若市,人满为患。而且这一天理发的价格是平时的三倍。不过钱多钱少也没人在乎,就是涂个吉利。

看那些前朝古代的电影,男男女女都要留个长发。小时候不懂,长大知道了。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毁坏那就是不孝。

不过天天梳洗,隔上个把月还要喷上点敌敌畏预防生虱子。你说他们也不嫌麻烦?特别清朝的时候,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可从推翻了满清政府以后,恋爱自由了,发型也自由了。如今的发型真是专横跋邑,不伦不类。

小的时候,我的头发都是由妈妈设计的。用设计形容妈妈的手艺真是抬举她了。我老妈手里就那么一把电动推,看到我头发长了。拍拍我说:来,给我坐下。

接着给我围上围巾,我低着头,只见一撮一撮的头发落下,五分钟就剃完了。

那时候我怕两件事,第一个,我最怕医生给我打针。因为医生总骗我,每次打针的时候,女医生总会拍着我的屁股说,乖,不疼的。接着我会痛苦的大叫一声:啊,骗子。

第二个,就是怕妈妈给我理头发。那个电动推子,一年下来只给我用,我一年才剃几次头?所以刀片经常上锈。妈妈给我剔头的过程中,经常电动推子被头发夹塞而失灵,一撮头发被老妈无情的拽掉。

我总会条件反射的喊“哎呦,哎呦。”

老妈换了另一个生锈的刀片,往里面挤了一些机油,觉得灵活了,继续给我剃头发。

镜子里面的我,红眼龅牙,眼嘴斜鼻子歪,一副很痛苦的表情。我幼小的心灵就这样被母亲摧残着,无法反抗。

周杰伦有首歌叫《听妈妈的话》,他是这么唱的:听妈妈的话,别让她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保护她。

一次我去歌厅和朋友唱歌,没想到这首歌我情不自禁这样唱道:听妈妈的话,我会很受伤。想快快长大,才能干掉她。

妈妈给我理的发型只有一种。基本我的脑型什么样发型就是什么样。在童年的记忆里,我的发型左右从来没对称过。上课走进教室,下课走出教室,总让同学们产生幻觉是两个人。

妈妈给我的答案是:你脑型不正,你怨谁啊你?

一直到小学毕业。刚上初一的前一天,妈妈拍拍我的肩膀说:来,给我坐下。

我意识到,又是要剃头了。

妈妈一边剃一边说:一晃你都上初中了,真快啊。理理发,给新同学新老师留个好印象。你看你班原来那个叫谁谁谁,留个长头发,跟流氓一样,长大了肯定蹲监狱。男孩子就要干净利索一点嘛。你说是不是?

我点点头。

在老妈的传统思想里,和我年龄相仿的孩子,留长头发的那就是流氓,如果再把头发染成颜色,那就是个臭流氓。人家孩子才十四五岁,我妈竟然参透那孩子的一生了,什么抽烟、喝酒、赌博、蹲大狱、杀人、放火、抢劫等等等。就因为人家孩子一头长发以后无恶不作。

并且告诉我不要和这样的孩子一起玩。看到我和这样的孩子一起放学回家,什么话也不说,揪着我的耳朵拎回家将我一顿胖揍。并且坚定的认为,我的一生也完蛋了,没救了,抽烟、喝酒、赌博、蹲大狱……

人的视力有两种,一种向外去,无限宽广地拓展世界,另一个向内来,无限深刻地去发现内心。长大了才明白,我们的眼睛,总是看世界太多,看心灵太少。我们常常以为抹口红、戴耳环、穿超短裙花枝招展的女孩不会好。不然,往往越是这样的女孩越格外的纯洁和专一。

开学的第一天,我后面坐了一个女孩,女孩很漂亮、很干净、秋天的朝阳穿过树叶照在她身上,一看就知道她是一个知书达理、诗情画意、有情有义并且没有艾滋病的姑娘。

下课的铃声刚刚敲响,她就忍不住和我搭讪。

她拍拍我的肩膀,当她的手指触摸到我的一霎那,我的心碎了。我轻轻的转过头,对她款款深情的微笑。

她嚼着口香糖不屑的说:喂,同学。

我友好的说:你好,我叫**,来自前卫小学。

她道:问你个事,行吗?

我点点头说:你问吧。

她问:你这头型谁给你剃的?

我骄傲的回答:我妈妈剃的。前卫吧?

她说:哼哼哼,笑死人了。我说同学,下次让你妈刀下留情,行吗?

我问:怎么了?

她痛苦的说:这一节课,老师在黑板写什么我一句也没看到。你这发型就跟狗啃似的,竟往你后脑勺看了。

我说:有那么严重吗?

她摆摆手说:有,非常有。你现在赶上侏罗纪怪物了。我要是你,马上去好莱坞拍哈利波特第四集。快回过头去,我不想看到你。看到你,会影响我生长发育的。

女孩最后的一句话像一把利剑刺穿我的心脏,自尊犹如暴晒的茄子,打了蔫。我回家委屈的把原话跟妈妈学了一遍。

从那以后,妈妈再也不给我理发了。她可能认识到,儿子大了,外型很重要、再这样剃下去,别说找女朋友,留在学校上学那都是个问题。看到我头发长了,掏出五块钱说:去,理发去。

到了初二的下学期,那时的我们正处于内分泌旺盛并且失调的叛逆期,青春痘含浓晚熟肆意生长,我对镜子挤压,脓水溅我一脸。恰好在当时,16岁的谢霆锋又刚开始走红大江南北,歌曲《谢谢你的爱》成为我们80后呐喊的声音。他一头标新立异的长头发成为80后个性的代表,塑造了一个叛逆与不羁的少年偶像。

至于叛逆什么?我当时对叛逆的理解就是,一头长发,唱歌的时候在往舞台上摔吉他。

不过当时谢霆锋的叛逆深深符合了我周围那些纯情少女欣赏异性的口味。

与此同时,我周围很多男生为了吸引更多的女孩子,也开始模仿起谢霆锋留起了长发。记得外班一个留长发的男生从我班窗前经过。班里的女生看到后,立刻蜂拥而至堵在窗口。彼此还窃窃私语,说,好帅呦,好叛逆呦。

直到那男生从走廊里消失,她们才不情愿的离开窗口回到自己的座位。

一直以来,我对长发男生从来都是不屑一顾的。我看不惯他们整天抽着烟对着天空装眺望装深沉装忧郁装无助装思考,摆出一副渴望被同情希望被理解的样子。

还有就是,他们会像我妈妈说的那样,喝酒、赌博、蹲大狱……

可到了初三, 突然不知什么时候的某一天。我见到异性有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与冲动,开始注意异性,关心异性。上课注意力涣散不能集中,上厕所时我叠纸飞机像寄给某个女生的情书。夜晚在窗台看到流星,那颗流星仿佛是天空哭泣的眼泪,更是某个女生与我在未来的约定。

就这样,流星的第二天,我的约定来了。一个背着书包,扎了一个马尾辫,皮肤白白,眼睛大大,走路活蹦乱跳的女孩出现在我的视野里。

我一直思考着人活着的意义到底是什么?顷刻间,见到她的那一霎那。我突然明白,人活着的意义就是能与自己见了砰然心跳的人在一起。一起去撒哈拉沙漠骑骆驼,一起去尼罗河上坐游艇,一起去尼加拉瓜大瀑布脱衣服洗澡,一起去威尼斯湖看水怪,一起去夏威夷晒太阳,一起去北极看企鹅,一起去泰国看人妖,一起去澳门玩百家乐,输光了把心爱的人做抵押借高利贷……

总之,只要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那一起的就太多太多。

那时侯胆小,对心仪的人没有表白的勇气,别说表白,连说话的勇气也没有。下课的时候,一个人不停的在走廊里徘徊,就是希望能与她擦肩而过,哪怕是短短的几秒。

有时那女孩坐在教室里竟然一上午屁股不曾离开。自己还生气的想,这个姑娘的膀胱是不是有问题?

当然,也有运气好的时候。我会碰见那女孩在走廊里和别人交谈。这样的情况。我不经意走到她身旁,突然俯身伪装系鞋带,其实暗地里偷听她们在说什么。

那女孩的声音甜美如蜜,犹如春天的驼铃,仿佛把自己带进一片油菜花地,迷失了方向。如果我系完左脚鞋带,她们仍在说,我就系右脚。如果两只脚的鞋带都系完了她们还在说。那我就把两只脚的鞋带都解开,重新系。

回到教室里,老师讲什么也听不到,万籁寂静。黑板在我眼里是白色的。我还从她朋友那里弄到了她的照片夹在书里。老师在黑板出了一道奥数题,问道:谁来做?

全班鸦雀无声。这时我翻开书看看她的照片,下丘脑立刻分泌β内啡肽同时刺激自主神经中枢,使脑下垂体分泌γ波,γ波能使人产生创造力、联想力、及灵感。

我立刻举手说:我来,我来,我来。

我大步流星走上讲台,用粉笔在黑板上嘻唰唰的书写答案,同学惊呆了,老师看呆了。我扔掉粉笔转身拍拍手上的粉笔灰,自信满满地走下了讲台。

还没等我回到座位上,老师画了一个大叉叉,说道:这位同学虽然答错了,但他走上讲台的勇气值得我们去学习……

哄堂大笑。无所谓,反正我只要想到她,看到她,到哪里都无比的自信。仿佛吃了伟哥,世界立刻性感起来。

回去后整晚都睡不着觉,天若有情天亦老,想她想的受不了。她的声音,她的嘴唇,她的小白手在我脑海里翻来覆去挥之不走。半夜起来,我打开窗户,对着茫茫夜空为她唱歌,为她唱黄家驹的歌,那首歌叫《情人》,希望她能在梦里听到。

盼望你没有为我又再渡暗中淌泪,我不想留底,你的心空虚。

盼望你别再让我象背负太深的罪,我的心如水,你不必痴醉,

哦,你可知,谁甘心归去,你与我之间有谁。

是缘是情是童真,还是意外。

有泪又罪有付出,还有忍耐。

后来我通过女孩的朋友打听到,她根本不喜欢谢霆锋。我心想,有性格,不喜欢长发,不随波逐流,嘿嘿,我喜欢。

又得知女孩理想型的男朋友原来是香港古惑仔陈浩南,也就是铜锣湾揸fit人。

于是一天周末,我跑进录像厅把古惑仔陈浩南的《猛龙过江》、《只手遮天》、《人在江湖》全都看了一遍。

看完了才知道,原来陈浩南也是一头长发。

我唱着“湾仔一向我大晒我玩晒”走出录象厅,我就开始策划如何留起长发。我还给自己树立了一个坚定的目标,目标是头发长到嘴我就去向那女孩表白。

后来少林寺十八罗汉的其中一个罗汉为我指点迷津。他说据少林寺《金刚经》经文有云,将啤酒和资生堂的不老林护发素混在一起,擦在头发上,能使头发迅速生长。

后来又有一个中医向我透露祖传秘方,说头发是肾的花朵,花朵茂盛不茂盛,要看肾的营养强不强。于是给我开了十盒六味地黄丸。

就这样,每天外擦头,内服六位地黄丸。这两条成了我每天必修的功课。特别那次女孩从我班窗前经过的时候,我一时贪恋美色连吞五颗六位地黄丸。同时嘴里念叨,头发,快长、快长、快长……

每隔两天,我还要揪下一根头发,用格尺量出它的长度,与上次头发的长度做差,计算出头发生每天生长的速度。然后又根据两点之间线段最短的原则,量出最长的头发与嘴巴的距离。距离除以速度从而估算出头发长的嘴需要的时间。

每次看到这个时间逐渐在缩小,我都无比的激动。因为那个即将来临的时刻。我将要向我喜欢女孩表白,然后拥她入怀,激情热吻。

想想那是多么令人振奋人心的事情啊!

一个月后,我的头发由平头已经长到了鼻子。可我发现我的性格也不由自主的发生了改变。每天晚上我都情不自禁的站在窗户旁边,叼着烟对着窗外眺望,我觉得自己又空虚又寂寞又忧郁又无助,又渴望被同情又希望被理解。

我仍坚持每天擦头吃药丸。又一个月后,我的长发已经定型,正当我写好一封情书酝酿表白时机的时候。一个自习的前的夜晚,那个女生和一个男生牵着手出现在校园里,这个男生就是从我班门口经过的那个长发男孩。

看到那一幕,我的心碎了,像一个被针扎了的气球,“砰”的碎了。顿时万念攒心,泪涕交加。我抓墙,我挠头,我倒立,我痛心疾首。我望着那个男生的背影,我咬紧牙,恨不得把钢筋咬断。

我攥住拳头,直到那个男生从我的视线里消失,我也没胆量冲上去。因为他的头发比我长,腿比我长,胳膊比我长。同理可得,他拳头比我大……

当天晚上下自习,我跑到理发店剃成了秃子。在佛家,头发就是情丝。我要斩断情丝,斩断情根,剪断我尘世的牵挂。剃光头代表我洗心革面、重新做人的决心。

走出理发店,光头给我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不便。譬如我去超市买东西,很多人把我当成刚出监狱的犯人。付了钱没走多远,就听见两个收银员在那指指点点。

说:这么小,就进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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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0-07-19 10:38
半个月后,我的头发已经有了一寸多长。那个女生和那个男生仍然在校园里出双入对,亲密无间。每次和他们擦身而过,我都会默默地为他们祈祷,为他们祝福,祝福他们百年好合,永结同心,鸳鸯成对,生死同眠,福泽绵长,白头偕老,相濡以沫,牵手一生,洪福齐天,百神庇佑,粮食满仓,孩子满圈,百子千孙,继后香灯,患难与共,唇齿相依,风雨同舟,肝胆相照,与时俱进,共赴高潮,超凡脱俗,走火入魔,悬梁自尽,遗恨人间,流芳百世,永垂不朽……

夜晚,我拿起为头发做护理剩下的啤酒,起开一瓶,一饮而尽。坐在窗台上,款款深情的唱起张学友的那首老歌《你知不知道》。

你能明白吗?我的爱人,你就是那个让我丢了心的人,你能明白我吗?我就是那个为你迷了心的人。我在期待你的一个吻,期待你来爱我这一生。就让天知道地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

歌曲唱到中间,我还深情的念道:自从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我就偷偷的喜欢了你。这种感觉,我一直埋藏在心里,不敢让你知道。直到那一天,当我们要分离的时候,你突然跑来向我说再见,看着你远去的背景。我心里忍不住想对你说,我真的好喜欢你,你知道吗?

这段对白深深的刺痛了我,我又打开一瓶啤酒,仰头喝下去。我的心好疼,眼泪哭得像小便一样。五十米见方的游泳池似乎都容不下我伤心的眼泪。

一天周末,我找到那个罗汉,双手合十,说:大师,你好。

大师说:施主找我所谓何事?

我回答:为了一个姑娘。

大师紧张道:本寺都是出家为僧远离红尘之人,何来的姑娘?

我拍了拍胸脯,说:是心中的姑娘。

大师一听,放松道:施主随我来。

大师带我来到他的禅院,走进他的私塾。他递给我一只笔,让我在纸上随便写一个字代表我的心境。

我想了想,于是我在纸上写“恋”字。

大师拿起纸,看了看。道:恋字,上下结构。它的上半部取自“变态”的“变”,下半部取自“变态”的“态”。

我问:这有何解?

大师道:施主,只能领悟,不可言传。

我点了点头。

大师道:年轻人,一切主观意识在乎心境,心里平静就可以感受到世间万物的真善美,善与恶,正与邪,魔与道。其实一切都在一念之间。

我说:我想忘记这段不堪回首的过去。

大师道:我这里有失意药和绝情丹。你要吗?

我说:要,都要。给我开三个疗程的。

大师道:一千香油钱。

我说:成交。

从那以后,我的生活又回到了以往的安宁,简单的背书包上学放学。有些事,我们明知是错的,也要去坚持。有些人,明知道是错爱,我们也不会放弃。有时候,明知道前方已经无路可去,我们依然继续前行,因为不甘心。

都说时间是治愈伤痛的良药,不是的,伤痛没有被时间治愈,而是时间让我们习惯了伤痛而已。

世界上真有失意药和绝情丹的吗?没有,那只是板蓝根而已。

一个周末,同学约我去打街头霸王。正玩起兴,一个长发男生走到我身边,对我说:哥们,外面有个女孩找你。

我一听,女孩?心里一惊,心想,还有这等好事。

我问:她找我做什么?

他说:她说她想认识你,和你做个朋友,不好意思和你当面说。

听了之后,我心里美滋滋的。

于是我满心欢喜的跟着那个男生从游戏厅走了出来。我们穿过街道,绕过几个胡同。我心里想,约我在这种偏僻的地方见面,真有情调。

又走了两分钟,突然拐进了一个死胡同。这个时候有六个男生围住了我。当时还没明白怎么回事,过了一会才意识到,这是由一小撮人煽动起来,有组织、有预谋、丝毫没有技术含量的——打劫。

我看着他们,他们每个人都留着长发,目光凶狠,面容狰狞。我的双腿在颤抖。不是因为冷,是因为害怕。他们的头发长、腿长、胳膊长……

而且,我还怀疑,他们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

一个自认为老大的人开口说话了,他说:哥们,最近兄弟们手头有点紧,能不能借兄弟们几个?

我爽快的答道:小事,都是小事,没问题。

他们说是这一带七匹狼。以后有他们罩我,谁也不敢动我。

这就是江湖中征收的保护费,我心想,这些亡命徒,要钱不要命。

我乖乖的将钱掏了出来。

正当那个老大从我手里接过钱的时候。我突然发现原来这个老大正是我所喜欢的那个女孩的男朋友。我认出来后,头顶上喷的啫喱水仿佛是汽油遇到了火,熊熊燃起。

此时我如同火焰神武装起来,我抓起那个男生的头发像疯子一样将他的脑袋咣咣往墙上撞。我心想,我要给你撞成脑震荡,让你的脑干内的神经元病变,以后变成大傻子。没几下,只见他的脸血肉模糊。然后我又飞踹、侧摔,绊脚、冲膝、截肘,旋肘、扫堂腿、劈腿。每一脚都踢在他的锁骨上,每一招都打在他的要害上。人中穴、风池穴、至室穴,涌泉穴、各个击破。涌泉穴经属少阴肾经。击中后,伤丹田气,气机不能上升。让他以后勃不起来,让他的痛在血液里流淌。        

不知多久,我停了下来,周围一片狼藉。那个男生倒在血泊中。手里留下了一把头发。我吹了吹,头发离开我的手缓缓地落在地上。

此时,旁边六个人被这场景惊呆了, 我转过身,眼神流露出对智障孩子的爱。他们看到后掉头就跑。

我哈哈大笑,以为他们被我的烈燃正气所震撼,从而吓的狼狈逃窜。可谁知不到五分钟的时候,他们都剃成光头,跑回来又将我狠狠地暴揍一顿。

 伤痕累累地我从地上爬起后报了警。因为外貌特征太明显,七匹狼很快就被警察抓获,他们因为抢劫被关进了少管所。那个女孩因为是主犯的女朋友,还受到了传讯,当场吓得哭昏了过去。

不知道为什么,我的心里却增添了几分伤感。我发现恨一个人只会令自己更痛苦,终日诚惶诚恐。

我想起西方有个道士曾经说过的一句话,他说人和魔只有一线之差,不要让仇恨埋没了人性。

后来我上了高中,学校对头发比较限制。我们有个BT的主任,每个月总有那么的几天,大清早拿着剪刀站在学校门口,看到谁的头发不顺眼,一把剪刀剪下去,把头发剪个大坑。

所以高中三年来,我没有看到比较另类的发型。让我印象深刻的倒是我同桌,他是天生的自然卷,而他却告诉我们小时侯因为他无意中触了电源,才导致今天的卷发。生物老师也讲到触电可以使生物的基因突变,我也就将信将疑。

我同桌对卷发很苦恼,所以闲暇之时,他都用一把木梳对着镜子不停的梳,希望有一天把头发梳直了。

我总对他说:那么费事干嘛?摸下高压电,突变回去不就得了。

在后来我上了大学,那年非典,所以流行离子烫,头发根根标直。没过两年又开始禽流感,所以流行锡纸烫,就是把头发弄得弯弯的。闭着眼睛摸上去还以为这是丰收的玉米。

走在校园里处处都能看到和主持人李咏一样,顶个方便面似的脑袋。

而现在90后的异军突起,非主流的发型让我一次又一次崩溃到人性泯灭的边缘。去年夏天去杭州逛西湖。因为小时候喜欢新白娘子传奇,所以特想看看西湖,想看看雷峰塔。  

从湖滨下车来到西湖边。因为我近视眼。东西方向远远望去。发现两个方向都有似塔状的物体。从而我跟着直觉,选择了往西去。走了不到二十分钟,近眼一看,原来是非主流的脑袋。

那小子化了一副烟熏妆。好像刚买了一张地狱的一号门票欲要去报道。脑袋如同插了五把拖布,染成至少十种混元色。体形枯瘦如猴,裤子如麻袋,黑眼圈,红嘴唇。眼睫毛跟大苍蝇腿似的。左耳朵打了四个洞,右耳挂了四个圈,鼻子上还挂了一个圈。最奇特的是,腰上还挂了一条铁链一直耷拉到地上。看到他,我有两个问号。第一个,这发型晚上怎么睡觉?第二个,那拖在地上的链子是干什么用的?


 

我走过去拦住他,我选择性的问了他第二个问题。

我拦住他说:哥们,第一次看到你这装束,真酷啊,我好喜欢。

他不屑的说:谢谢,lady gaga是我的偶像。

哦,原来是这样。我继续问:哥们,我有个问题不懂,你这条链子是干什么用的?

他不屑的说:MD,看你像个读书人,这都不懂?这链子是防静电的。再说我这发型,容易招雷劈,我的脑袋接受的雷电流可以通过这条链子将电流导入地下。

我竖起大拇指说:哥们,真科学。

“哥们,我们合个影吧?”我要求道。

那小子表示同意。

西湖很大,后来迂回实在体力不支,中途退出。

回到家后,妈妈强烈要看我和雷峰塔的合影。我拿出和非主流的合影,妈妈看到之后的第一句话是:哎呀,雷死我了。

接着又开始说:这是谁家的孩子,完了,完了,彻底完了,以后肯定抽烟、喝酒、赌博、杀人、放火、奸淫、掳掠、蹲大狱……

无论发型如何变革,我依然留着短发。并且半个月就剪一次,几年来未曾改变过。书上说毛是血管的延长,男人理发不只是外观上的改变,还能疏通血液,防目淤血,更能使人精神舒爽,留长发只会使血液循环变得迟滞。

大学后我接触到一些艺术专业的男生,他们特点都留着长发,我发现短发的男生有着爽快利落的个性,而且果敢坚韧,凡事不尾随苟且。而长发的男生好像无形中感染到女性的气质,对任何事情总是犹豫不决,慢条斯理,而且对一些小鸡小鸭小鸟小虫天空什么的特别敏锐和细腻。我想这就是长发把男生们的艺术表现得淋漓尽致的原因吧.

前几天,我接到了一个电话,是初中我喜欢的那个女孩打来的,如今我们交往平淡如水,早就没了当初的那种激情。电话里她欣喜若狂的告诉我。五一她即将结婚,要我去参加。

我问道:和谁结婚?

她说:是个大款。

我又问她:这大款有多大?

她回答:三十出头。

十一回家,我参加了她的婚礼。新郎出现。我大吃一惊。何止三十出头,而且还三十秃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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