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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以法治之名尊重药家鑫父亲之权
本帖最后由 Linichen 于 2011-12-30 10:28 编辑
椿桦,媒体评论员 药家鑫死了半年有余,但案件尚未尘埃落定。12月29日,药家鑫之父药庆卫状告律师张显侵犯名誉权一案在西安开审。根据药庆卫提起的诉讼,受害人张妙的代理人张显编造药家鑫是“官二代”、“富二代”事实,诬称其本人身居军队要职、拥有四套住房,意在让公众对其家人产生仇恨。药庆卫指张显此举构成名誉侵权。随后不久,药庆卫又向法院增加两项诉讼请求,要求张显在媒体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元。 在当前语境下,想客观评价杀人犯父亲的诉讼,是需要勇气的。事情已明摆着,在药家鑫一案中,被害人的律师张显已被多数人奉为正义化身,只要其辩护方向是正确的,采取什么手段都被视为无关紧要。反之,杀人作恶者的家人没有参与犯罪,也会受到罪犯一样的道德谴责。这虽然不同于古代法制的“连坐”,但在道德层面,却无法逃避“连坐”的责罚,甚至所有同情作恶者家属的人,也会受到同样待遇。 舆论审判,在当今社会很有市场。张显律师深谙这一点,尽管他承认传播了有关药庆卫的不实信息,但他无意公开致歉。显然,他相信民意会站在他一边,多数人可以代表公理。所有这一切都恰恰说明,作为法律工作者的张显并不信任法律。 药庆卫是杀人犯的父亲,这注定了他“失道寡助”。他不敢在公开场合抛头露面,不少认识他的人见到他都会指着鼻子骂。自从儿子成了杀人犯,他本人患上了面瘫、妻子得了严重抑郁症。连其代理律师也没能幸免。律师兰和从此臭名昭著,半年来没人请他办案,他不得不放弃药案的代理。药家另一个律师马延明网名叫“嘶哑老汉”,不久后被张显律师发动“人肉搜索”,公开了其真实姓名和公司名称,甚至他儿子也被人发起“人肉搜索”。为此,马延明律师也决定在29日站上原告席,为隐私权而战。 在讲法治的社会,上述情形显然是不可思议的。不要说罪犯的家人有法定人权,就是罪犯自身也有此项权利。更何况在法院未作出审判之前,被告人还只能称作嫌疑人。现在,类似情形还在上演。药庆卫的诉讼再次被许多网民认为是“恶人告状”。譬如,教育出这种罪不可赦的儿子,本身就有罪;又譬如,如果当初积极赔偿,哪至于沦落现在地步。这种逻辑等于是说,儿子犯了罪,做父亲的哪有什么名誉权;赔偿不积极,也应当受到名誉权被侵害的惩罚。 说起来,眼下许多对讲法理不感兴趣的言论,其实是基于一种对社会公平的焦虑心态。许多人对司法公正缺乏信心,对“黑幕论”则非常敏感,因而往往不认为法理可以解释或解决法律问题。可见,警惕并反省所谓社会舆论审判的,首先并不是广大网民或普通民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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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动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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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布于:2012-03-08 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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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布于:2012-03-11 11:18
好多啊,哈哈,谢谢您
皇族 dushupu.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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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布于:2012-03-13 2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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